导读:2月21日,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,判定ofo运营公司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十日内向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271万元,并支付
发表日期:2019-06-02
文章编辑:兴田科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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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1日,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,判定ofo运营公司东峡大通(北京)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十日内向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271万元,并支付违约金778.9万元,同时由东峡大通承担44万元的案件受理费。
案件审理结束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,北京法院公开判决书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。
【来源:Techweb】【作者:行者崟涛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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